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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殺警案 21被告遭求處極重之刑

新聞播報員

發表於 2014-11-14 18:03:35 | 位置:XXX.128.58.XXX
台北地檢署偵辦夜店殺警案今天偵結。檢方認定,富少曾威豪與女友劉芯彤涉嫌夥同幫派份子蕭叡鴻等人將刑警毆打致死,涉犯殺人、傷害致死等罪嫌,共起訴六十名被告,其中被檢方認定涉犯殺人罪的蕭叡鴻等二十一名被告,還被求處極重之刑。依我國刑法,殺人罪最重可判處死刑。

(潘千詩報導)

檢方偵辦後,認定持紅龍柱攻擊、痛毆死者身體重要部位的21名被告,包括蕭叡鴻、周譽騰、易寶宏等人涉犯傷害、殺人罪,從重以殺人罪論處;參與毆打死者及安管人員的12名被告,包括曾威豪、劉芯彤等人涉犯傷害、傷害致人於死罪,從重以傷害致人於死罪論處;在場叫囂、挑釁而沒有實際參與鬥毆的被告共有27人,涉犯聚眾鬥毆在場助勢罪。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張介欽說:「檢方認為,被告等人所造成的危害難以估計,求處極重之刑」

劉芯彤跟富少男友曾威豪,今年九月在台北市信義區的夜店消費時,因與安管發生衝突,竟找來幫派份子蕭叡鴻揪眾前往夜店討公道,而休假中的信義分局員警薛貞國得知消息前往夜店後,被蕭叡鴻等人以紅龍柱砸頭致死。檢方偵辦後,將六十名被告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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