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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保單養老 保險局:再等等

新聞播報員

發表於 2012-12-16 14:20:28 | 位置:XXX.170.124.XXX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壽險業者規劃推出「老保單養老」,但保險局要求必須有完整配套才准作。國泰人壽、富邦人壽及新光人壽都打算推出活化舊有保單,因應老年化社會的方案,但保險局認為,若行銷或解說不當,恐引發爭議,要求壽險公會研擬配套方案。

國泰人壽今年7月就宣布,打算推出保單轉換專案,即保戶可用早年投保的純壽險保單(即所謂的死亡險),轉換為即期年金或醫療險,因應退休或晚年醫療費用,死亡險即身故才有理賠金,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同一人的保單,可以選擇轉換為年金險,作為退休金之用,國壽原打算推出比市場利率高50個基本點的年金保單,轉攻舊保單轉換之用。

亦或保戶可以選擇轉換為醫療險,作為老年醫療費用,國壽也計算可回溯到舊保單投保的年齡,作為醫療險計費的標準,對於年輕時沒投保醫療險、目前年齡已高的保戶來說,具有一定的誘因。

另外,富邦人壽也向保險局送件申請「高齡退休規劃批註條款」、新光人壽也申請「保單養老批註條款」,也都是打算以保單自動部分解約或保單貸款方式,將舊有高利率保單活化,作為保戶老年養老資金。

但由於保險局對於老保單養老仍有疑慮,因此富邦人壽及新壽的申請案都全數未再補件,必須重新送審。

保險局認為,高利率保單現在已買不到,壽險公司提供舊有保單轉換的機制,若沒有講清楚,未來可能引發保戶爭議,如年金險是否有保證給付,保戶的權利是否有受損等?

保險局要求壽險公司訂出通案準則,明訂老保單養老的資訊揭露、解說方式等。

據了解,壽險公會規劃,老保單養老無論是用契約轉換、自動部分解約、保單貸款,保險公司都應該提供保戶需求分析、列明保戶相關權益、保單轉換前後的權利變化,同時公司也應進行電話訪問,確認保戶明白相關權益變化,及自願進行保單變更。


中時電子報
參考網址:http://tw.news.yahoo.com/%E8%80%81%E4%BF%9D%E5%96%AE%E9%A4%8A%E8%80%81-%E4%BF%9D%E9%9A%AA%E5%B1%80-%E5%86%8D%E7%AD%89%E7%AD%89-2130008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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