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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跪逼買》嘉市火車站前推銷集團囂張

新聞播報員

發表於 2012-11-21 17:55:33 | 位置:XXX.240.210.XXX
警稱脅迫涉刑法強制罪 民眾可向派出所報案

〔自由時報記者王善嬿/嘉市報導〕嘉義市火車站最近出現強迫推銷集團!目擊民眾表示,有穿戴時髦的年輕人鎖定年輕女孩或小朋友,推銷自製環保筷、鑰匙圈,然而態度囂張強硬,若民眾不買單還會下跪「硬要你買」,還曾有機車女騎士當街被拉扯,民眾求助警方,警方卻以「不要買就好」回應,讓人心寒。

目擊民眾「小芳」指出,日前她跟朋友在嘉義火車站、仁愛路嘉年華戲院附近,被三個年輕人叫住推銷東西,自稱販售自己設計的環保筷,一雙售價三百元,小芳跟朋友拒絕購買,年輕人改叫他們買鑰匙圈,兩人仍拒絕購買並轉身離開,兩名年輕人竟當街下跪,拜託她們買,還說希望成全他們辛苦創業、實現夢想...,由於實在拗不過他,小芳跟朋友便花了兩百元買了兩個鑰匙圈。

不料隔一個星期的六、日,小芳又看到那些年輕人向年輕女孩、小朋友以類似手法推銷,她向警察局報案反映,警察卻回覆「買不買是自己的事情,不想買就不要買。」小芳只好離開,覺得很心寒。

小芳表示,這群人多在六、日出沒,強迫推銷很讓人困擾,尤其看過機車女騎士等紅燈時,五個年輕人包圍拉住她強迫購買,真的是太扯。

轄管長榮派出所長殷嘉宏表示,此種推銷員不是攤販,買賣行為無法取締,然而若是在馬路上妨礙交通,或是以拉扯等暴力脅迫方式要求民眾購買,就可能涉嫌《刑法》強制罪,民眾可向派出所報案提告,之後也會在火車站、仁愛路加強勸導。

消保官:7日無條件退貨

嘉義市消保官黃崇傑表示,此種「訪問買賣」的推銷行為,消費者除應該勇敢拒絕外,如果真的因此購買商品,根據該法第十九條在七日內可無條件解約、退貨退款。


自由時報
參考網址:http://tw.news.yahoo.com/%E4%B8%8B%E8%B7%AA%E9%80%BC%E8%B2%B7-%E5%98%89%E5%B8%82%E7%81%AB%E8%BB%8A%E7%AB%99%E5%89%8D%E6%8E%A8%E9%8A%B7%E9%9B%86%E5%9C%98%E5%9B%82%E5%BC%B5-2024111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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